天津
借款人及配偶: 1.身份证。配偶为军官或士兵的,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;配偶为外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的,提供护照; 2.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; 3.公积金联名卡; 4.正楷人名章。注: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,提供相关证件。借款人无配偶的,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《个人住房公积金(组合)贷款申请情况声明》3份,声明无配偶。
未成年子女: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,提供同户籍户口簿;不在同一户籍的,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或公证书。